根据工作需要,县发改委拟从乡镇和县直单位中公开选调(选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职位
县发改委机关工作岗位2个。
二、选调(选聘)对象
报考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自我要求严格,同时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行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基层(乡镇及县直单位一线)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三)年龄在38周岁以下;
(四)品貌端正,身体健康;
(五)符合干部回避的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尚在试用期内的;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四)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选聘)的。
三、选调(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县政府网(www.ahjx.gov.cn)上发布公告,之后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泾县政府网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报考者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公布的电话与县发改委联系。咨询电话:5102761(县发改委办公室)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选调(选聘)采用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需如实填写《泾县发改委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带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于2017年5月4日前到县发改委办公室报名(县政府大楼206室)。
2、资格审查。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报名确认。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本人后,进一步确认其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考试成绩。笔试以命题写作的方式进行,面试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人社局有关人员组成,县发改委具体负责考试的组织工作。
(四)考察
考察人选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2的比例差额确定。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调(选聘)职位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替补。
考察工作由县发改委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发展潜质、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廉洁自律、健康状况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综合报考者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等额研究确定拟选调(选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选聘)的发放试用通知书。选调(选聘)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期间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原标题:泾县发改委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