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19年马鞍山市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9年马鞍山市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人员8名,具体岗位及报考条件见《2019年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招聘公告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zjj.mas.gov.cn)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代码)”主要依据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等设置(附件2);已明确为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相近、相关专业不得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得以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进行报考。

岗位计划表中“学历、学位”界定:“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学士学位及以上”指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其他学历、学位的界定同上。要求提供学位的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性须一致。

岗位计划表中“35周岁以下”为“1983年9月16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批报聘计划、拟定招聘工作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成绩合成、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和签约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五、网络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需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9:00至9月20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报考人员报名后,2019年9月21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马鞍山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通过审查的,在2019年9月21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9月23日16:00前登录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9月25日12:00-16:00通过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行放弃报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9年10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准考证和所需证明材料到市人事考试院(湖南东路2855号)604室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12日从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马鞍山市区。

六、笔试

2019年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

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13日(星期日)上午

08:00-09: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申论

上述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属经安徽省统一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服务基层项目”安徽籍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9年10月12日下午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鉴定表)到马鞍山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一楼服务大厅(湖南东路2855号)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科目各增加2分。

考试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加分)×0.5+《申论》成绩(含加分)×0.5。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

笔试成绩于2019年10月下旬通过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zjj.mas.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考试成绩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含加分)并网上公布。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

七、资格复审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对进入面试人选资格条件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等进行比对核验。按照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有关工作经历的书面证明。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80元(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本次应聘考核,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和时间内提供证件材料的,视为复审不合格,材料不得补交。

八、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从事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专业测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场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九、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zjj.mas.gov.cn)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合成:按照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最终成绩。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申论》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十、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同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mas.gov.cn)、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zjj.mas.gov.cn)公示7天。

十二、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报批和入编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对未能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三、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四、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及时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5-2327680,0555-5200089

考务咨询电话:0555-8880232

报名咨询电话:0555-8880239(仅在网络报名期间开通)

监督举报电话:0555-5200099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特此公告。

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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