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五河县公开招聘乡镇民政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民政力量建设,全面提高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能力,确保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乡镇民政专职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乡镇民政专职工作人员14名,每乡镇1人。按分数高低顺序选岗,被聘用人员不得选择户籍所在地乡镇岗位。
四、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民政工作。
(二)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在32周岁以(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五河县户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信息将在五河县政府网站(http://www.wuhe.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3日-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五河县民政局三楼办公室。
(三)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户口本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张。
(四)报名时应从五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报考资格审查表,并在电脑上填写好内容打印后贴上照片(另交2张)上交报名处,在报名时考生需在资格审查表“诚信承诺意见”栏签名。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不低于3:1,若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低于3:1,相应调减招聘人数。
(五)报名须缴纳笔试费45元/人。
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者请于2018年1月12日携带有效身份证及缴费收据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8年1月13日。
(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民政业务相关知识等。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不指定教材及辅导用书。
七、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费:80元/人。
面试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合成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两部分之和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九、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同岗位入围最后一名如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再相同,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定。
十、考核
根据体检情况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十一、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情况,由五河县民政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符合聘用条件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每月18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考核合格者,可续签。试用期满后,招聘人员岗位工资每人每月2000元,绩效工资每人每月500元,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社保五险,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五河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2-5055706
监督电话:0552-502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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