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信访局招聘合同制信访信息录入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灵璧县信访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信访信息录入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信访信息录入员24名。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并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与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信访信息录入员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办公室具体实施,主要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察、签订合同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灵璧县信访局(政务新区北侧),联系人:刘泉,电话:2360668、***********。凡报名人员,需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和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按招聘的条件如实填写《灵璧县信访局招聘合同制信访信息录入员资格审查表》(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计算机常识、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公文写作);

(三)面试

1、统一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及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及潜能。

2、面试人员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1.5: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按规定核减招聘岗位数。

(四)成绩合成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如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相同,则依次以:A、笔试成绩分高者优先;B、笔试考试主观题分高者优先)。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灵璧县信访局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

考察由灵璧县信访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根据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本环节递补一次。

六、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及待遇:对拟聘人员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每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定合同,每月工资1800元,并按规定缴纳五险,年度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

特此公告

附: 《灵璧县信访局招聘合同制信访信息录入员资格审查表》

灵璧县信访信息录入员招聘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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