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烈士陵园管理处选拔讲解员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弘扬先烈精神,教育群众”,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现公开选拔讲解员2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35周岁以下;
3、学历:专科及以上;
4、专业:文史类、旅游管理、播音主持等相关专业;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好,女性身高160cm以上,男性身高170cm以上;
6、熟悉安庆地区革命历史(人物);
7、普通话标准、声音洪亮、吐字清晰、表达流畅,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含)以上证书、导游证或有讲解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讲解员素质要求:
(一)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讲解员应具备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能够满腔热情地投入到讲解工作中,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要有全面的专业知识
熟悉党史理论知识、安庆革命历史,掌握安庆地区近现代以来的重大革命事件和重要人物在安庆地区的活动事迹,做到讲解正确、清楚、生动、灵活。讲解中做到讲解词和文物、史料、主题内容相结合
(三)要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讲解过程中语气和语调协调,吐字清晰,音量适当,对于重点内容要重点讲解,讲解准确、生动、形象,把陈列布展的内容讲“活”。灵活运用和调整讲解词,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据,言之有情。
(四)要有娴熟的讲解技巧
根据观众的年龄、兴趣、身份、需求、所受教育程度、参观目的,做到“因人施讲”,即根据不同的观众实施不同的讲解,运用多形式、多层次的讲解,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因需讲解。
(五)要有优雅的讲解礼仪
讲解员精神状态良好、仪表端庄大方,举止自然优雅。讲解中做到讲解词和文物、史料、主题内容相结合。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本次计划招聘讲解员2名。主要负责烈士陵园及纪念馆的日常讲解和观众接待引导工作,承担讲解词编写和资料收集任务,协助单位对志愿者的培训、办公室管理工作,及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即日起至10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下午3:30)止,初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安庆市烈士陵园管理处(安庆市北部新城学院路西君山岭);
4、报名者提交个人简历一份(附一寸免冠照片2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联系方式:0556-5556621转8003,15555670758程女士 。
(二)面试及综合考察
1、经筛选合格后参加面试,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2:1。
2、面试采取模拟陵园景观及展览馆布展讲解的形式,由应聘者自行制作的ppt和撰写讲解词,现场自由讲解,评审组根据面试者讲解内容(35分)、语言表达(35分)、仪容仪表(30分)三方面进行打分,面试者成绩为各位评审人员打分的平均分值。
3、考评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安庆革命历史熟悉度、讲解内容与场景的协调契合、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举止仪表等方面。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
(三)公示及替补拟聘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综合考核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在招聘过程中,凡因考察不符合要求、因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个人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规定时限内,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两次。
五、人员管理和薪酬标准
(一)人员管理
此次招聘的讲解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的用人方式。安庆市烈士陵园管理处对招聘人员在岗工作期间进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招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再聘用。正式录用人员,签定劳务派遣合同(三年一签),设最低服务年限两年。招聘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法律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劳务派遣关系。
(二)薪酬标准
本次招聘人员待遇按派遣合同约定办理,购买“五险一金”。
六、特别说明
由于市烈士陵园坐落于安庆市北部新城离市中心较远,特别适宜居住在大龙山镇、月山镇等周边的青年报考,其他报考者应慎重地考虑地理位置与交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