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并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县直部分单位将在全县事业单位范围内公开比选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计划
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比选24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祁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比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二)具有2年及以上在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0月);
(三)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含)之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公开比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比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比选公告自2022年10月26日起在祁门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 31日至2022年1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和资格审查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按照要求填写《祁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规范,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2.报名需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同意报名的,各相关部门要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11月4日17:30前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梅城大道康宁楼四楼420办公室(县人民医院向西100米),联系电话:0559-4503184)现场报名。
4.报名的同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判断应变、解决问题、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则采取先加试笔试(满分100分)方式,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前20人进入面试。笔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如果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则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按照规定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为保证比选人员的质量,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可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四)考察
考察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差额确定,不足比例的,等额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比选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文明创建、征迁拆违、社会稳定和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期间表现、诚信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确定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
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祁门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试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比选资格。比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比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工作不适应或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资格审查贯穿比选工作全过程。对违反公开比选规定或提供伪造虚假学历及相关证书证件等报名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计入个人档案。
四、有关事宜
本次比选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59-4503184(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9-4517693(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2022年祁门县事业单位公开比选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中共祁门县委组织部
祁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