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从事公安工作且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的;
3、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日后出生);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拟引进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尚未完成公务员登记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从2017年7月3日起至7月14日止。
报名采取个人申报、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引进单位审核的方式进行,步骤如下:
1、报名者登录阜南县人民政府网、阜南县人社局网、阜南县公安局专网,下载《阜南县公开引进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报名者如实填写《阜南县公开引进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表》中调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调出意见并加盖公章;
3、报名者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警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证件照(同底版)5张等有关材料交阜南县公开引进人民警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局办公大楼七楼710室)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必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引进资格。